比特派官网下载
CONTACT US
时间:2026-08-07 浏览次数:
要求车辆制造商从源头降低自动驾驶系统潜在的安详风险,将落在具备合规自动驾驶能力的产物结构上,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自动驾驶系统安详程度应至少到达正在负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程度,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详风险。
保障使用安详,并为相关产物的研发、出产和落地,